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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2005.04.21   点击183次

江苏省公安厅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从现在起至9月底,在全省统一开展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运输车辆,整治路面行车秩序,防止交通事故引发中毒等灾难性事件。

《通知》要求公安机关会同安监、交通、质检等部门,对本地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押运员及危险品种类、运输线路等进行全面排查,逐一登记,确保运输企业、运输车辆、挂靠企业个体车辆运输户一个不漏。没有运输资质的,车辆、容器不符安全技术条件的,从业人员没有资质证书的,一律不准从事运输。对外省长期在江苏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也要逐辆登记,纳入管理;凡不符合安全运输条件的,一律予以查扣,交有关部门处理。同时,运输爆炸和剧毒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在10月底前一律安装行驶记录仪,有条件的要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对未向公安机关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超装、超载的;运输剧毒化学品途中发生被盗、流散、泄露等情况,不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的等车辆,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以2~10万元罚款。对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知》强调,公安机关要提高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水平和现场处置能力,建立技术专家库和装备信息库。

“3.29”淮安液氯泄漏事故发生后,江苏省公安厅立即组织公安机关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4月11日至17日的首次集中检查共检查危险品运输车辆1.5万辆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17起。12日,淮安市交警在宁连公路查获1辆装有剧毒固体磷化铝的危险品运输车辆——该车属山东济宁市科迪危险货物运输中心,“3.29”淮安液氯泄漏事故车即属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