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试剂仪器网! [登录] [免费注册]
试剂仪器网
位置:首页 > 资讯 > 政策要闻
2005年我国化肥方面关税调整情况
2005.01.31   点击228次

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司长高融昆日前表示,2005年关税调整,将增列17个税目;为有效地实施进出口管理措施,将增列18个税目;为保护环境和不可再生资源,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将增列19个税目;为适应科技水平的提高和高科技产品不断出新的实际要求,将增列16个税目;出于其他目的,增列7个税目。总计2005年税则税目增列税目77个,删除2个,修改商品名称4个。调整后的税则税目总数由2004年的7475个增加到7550个。

进口关税方面:降低980个税目的最惠国税率,关税总水平降至9.9%。农产品平均税率降低到15.3%,工业品平均税率降低到9%。零关税税目由535个增至638个,净增103个。在关税配额管理方面,继续对小麦等10种农产品和磷酸二铵等3种化肥实行关税配额管理。进口暂定税率方面,取消5项,新增29项,调整税率和商品名称的25项,保留资源类、基础原材料类及部分国内不能生产的关键零部件等产品的进口暂定税率。暂定税率水平一般较大幅度地低于相应的最惠国税率。高融昆表示,2005年将对233项商品实行进口暂定税率,暂定税率平均为4.2%,而最惠国税率平均为11.2%。

出口关税方面:2005年出口税则税目、税率均维持不变。在今年春耕期间,对尿素出口征收一定数量的出口关税,对出口尿素每吨征收260元的暂定出口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