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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赴泰州、常州检查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大气环境治理工作
2022.06.21   点击368次
标签: VOCs

为深入推进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及生态环境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强化大气VOCs治理工作,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英剑波率厅大气环境处、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赴泰州、常州两市检查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大气VOCs治理工作。

6月13日晚,检查组对泰州大自然德森堡木业有限公司开展突击检查,检查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备运行和生产过程中油漆溶剂使用情况,并对大气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运行提出要求。6月14日,检查组来到中海油气(泰州)石化有限公司,听取公司VOCs治理工作介绍,现场了解储罐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查看环境应急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提出提升VOCs收集处理能力和加快氮氧化物深度治理,合理利用厂区内河道资源,采取闸控分区等手段,提高事故应急状态下的废水收纳能力的工作要求。在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检查组听取智慧园区管理平台建设运行介绍,详细了解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情况,现场查看入江排涝泵站整治、环境应急物资库建设现状,对常州新东化工发展有限公司落实环境隐患排查整治要求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情况开展检查。

检查组强调,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环境安全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有关央企、国企更要起积极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大气污染物治理水平,成为环保治理的示范和标杆。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绷紧环境安全之弦,把辖区内的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实做细,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清单并推动整治,持续开展重点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坚决防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守牢环境安全底线,在抓好环境隐患整治的同时,也要提醒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当前大气环境质量严峻形势,压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为企业污染治理提供指导和帮助,着力提升企业污染治理能力和水平,全力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