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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联手检查涉VOCs企业
2020.09.14   点击630次

8月26~27日,四川和重庆两地生态环境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兵分4路对重庆市江津区、永川区和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合江县开展了包括化工企业在内的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为重点的联合执法行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四川和重庆首次开展环保联合执法,有利于双方推动环境执法合作,推进区域生态共建环境共保。

据统计,两天时间,执法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开展监测等方式,对24家企业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帮扶工作,共发现环境问题27个。此次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经两省市签字确认,移交属地处理。

在位于泸县方洞镇董湾村三社的泸州大洲化工有限公司,执法人员拿出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两个车间存在废气泄漏现象。执法人员胡庭龙当即建议尽快安排专人开展设施检修,查清管道泄漏点,彻底根治问题。他表示,该公司拥有1800吨/年金刚烷的生产线,只要在生产或废气收集处置等环节有疏忽,就可能导致VOCs外排。

同时,在重庆科欣塑料有限公司,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存在食品包装袋印刷工序未在密闭空间进行,部分VOCs通过排风扇直排等问题。

此外,有的企业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设施运行管理不到位和危险废物管理需加强。有的企业危险废物暂存间内盛装过VOCs物料的废包装容器、废漆渣、废活性炭、废吸附棉等未密闭贮存,便携式VOCs检测仪监测显示VOCs排放浓度达50mg/m3。有的企业虽然安装有污染防治设施,但存在活性炭装填量不足和光氧催化灯管损坏,碱液喷淋塔液体呈强酸性等情况,导致生产废气无法有效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作用。有的企业生产车间和输送管道密闭不严,生产废气收集不完全。还有的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和台账不完善。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二级巡视员王勤表示,此次行动是川渝首次启动环保联合执法,目的是重点打击各种跨界环境违法行为。此举对今后双方将执法合作不断推向更高层次和更深领域,持续改善两地生态环境质量具有标志性意义。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整改类的问题,要进一步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同时,双方还要适时调度问题处理情况,并相互反馈结果。

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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