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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安监局规定黄河甘肃段水道禁运化学品
2006.02.15   点击275次

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昨日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路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的通知》,规定,黄河甘肃段水道禁运化学品。

《通知》提出,甘肃公安机关要严把剧毒化学品运输通行证的审批关,对于运输途中涉及通过黄河、长江等内河运输的申请,严格依法不予批准。对于无证运输剧毒化学品、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无资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港口主管部门和海事机构要及时通报属地公安机关、交通部门予以查处,并追究运输企业相关人员责任。各管理机关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发现涉及触犯刑律的,将及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